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相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職稱評審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21〕28號)、《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4〕791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函〔2024〕113號)安排,結合國家及省、市現行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標準計量和檢驗檢測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2024年度太原市工程系列(標準計量和檢驗檢測專業)工程師評審工作,在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指導和監督下,由太原市工程系列(標準計量和檢驗檢測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具體組織實施。
二、評審范圍
(一)人員范圍
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從事標準質量、檢驗檢測和食品藥品檢查專業技術工作,符合申報條件的在職(聘)在崗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
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退休人員(已辦理退休手續或截止開始申報之日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間的。
(二)專業范圍
質量技術管理、標準化、檢驗檢測(含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食品檢驗檢測、藥械技術檢驗檢測、農業技術檢驗檢測、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食品藥品檢查。
申報人員根據所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按上述專業申報,凡不在上述專業范圍的不予受理。
三、申報條件
(一)品德條件
1.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積極為我市經濟建設服務。
2.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廉潔自律,忠于職守,誠實守信;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二)標準條件
1.熟悉掌握并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本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
2.具有獨立承擔較復雜工程項目的工作能力,能解決本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工程問題。
3.具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能夠撰寫為解決復雜技術問題的研究成果或技術報告。
4.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三)學歷及任職年限條件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大專學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技工院校畢業生按國家有關規定申報。
4.對長期在基層一線、艱苦邊遠地區直接從事本專業技術技能工作滿20年且業績突出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學歷可放寬到中等專業學歷?;鶎右痪€人員是指縣(市、區)以下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或國有企業和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在項目或生產現場直接從事具體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
關于年限的確認,申報職稱評審所要求的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任職時間),截止日期均計算到2024年12月31日。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須在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聘用且兌現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資,以工資調整審批表中的執行時間為準,國有企業專業技術人員以聘任文件時間為準,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專業技術人員以取得職業資格時間為準。
相近專業是指與從事工作相關的理學、工學、藥學、農學專業或其他可交叉授予理學、工學、藥學、農學學位的相關專業。關于學歷認可,均以申報時本人持有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承認的,與本人所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畢業或學位證書為準。大專以上學歷認定一律以“學信網”或教育部學生服務與素質發展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查信息為準。專業證書和結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
專業技術人才調整工作崗位后跨系列(專業)申報職稱評審的,須在現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按規定轉評現崗位同級職稱后,方可申報上一級職稱評審,同級職稱任職時間可連續計算,業績成果在晉升時可繼續使用。評審條件按正常申報的有關要求執行。
(四)工作能力條件
工程師評審,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市級以上或大型企業重點工程技術項目、科研項目(課題)1項以上,通過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的鑒定(驗收)。
2.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完成科技成果轉化、新技術引進、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改造、系統升級,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的開發或推廣應用等項目1項以上,并通過市級以上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的鑒定(驗收)。
3.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縣級或中、小型企業科研項目、工程技術項目2項以上,并經相關部門或機構驗收通過。
4.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參與企業新建或技術改造項目、科研項目,獲得市級以上技改資金、科技資金支持1項以上。
5.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政府或主管部門指令性事故(突發事件)調查、抽檢、法定檢驗檢測或相關復驗(復檢)、鑒定、認證、評審、評價、核查、監測等特殊任務的技術保障工作1項以上,編寫的技術報告通過主管部門或相關機構的鑒定(驗收、認可)。
6.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傷亡事故或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或嚴重缺陷的安全評估、安全(隱患)狀況分析、仲裁檢驗、司法鑒定1項以上,編寫的調查、分析技術報告得到相關部門的認可。
7.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市級1項以上行業發展規劃、調查分析報告(含缺陷產品)、藥品(化妝品)質量分析報告、風險評估報告、區域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安全風險研判年度報告,得到主管部門認可并采納。
8.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市級食品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專項檢查(專項行動、案卷審查)任務1項以上;或縣級食品藥品檢查任務2項以上。
9.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辦理食品藥品檢查(含醫療器械、化妝品)一般程序行政處罰案件5件以上。
(五)業績成果條件
任助理工程師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的研究課題或技術項目,獲市級以上創新創業賽事獎或科技獎1項以上(獎項等級和排名須在定額內)。
2.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1項以上(專利、軟著需在有效期內)。
3.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山西省標準化創新貢獻獎”“山西省農牧漁業豐收獎”“山西省農村技術承包獎”或個人獎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或表彰文件為準)。
4.作為選手參加全省范圍內的技術比武獲得三等獎或個人獎項1項以上(以獎勵證書或表彰文件為準)。
5.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國家或行業標準(藥典、獸藥典、食品、藥品、化妝品補充檢驗方法等)、省級地方標準(規程規范)、市級地方標準或團體標準的制(修)訂1項以上,并被相關主管部門審定通過和頒布實施。
6.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的科技成果轉化的新產品、新設備或引進的新技術、新工藝等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或者得到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肯定和推廣(以相應證書或鑒定驗收報告為準)。
7.作為主要辦案人員辦理的行政處罰案件有1件以上入選省級典型案例或市級優秀典型案例。
8.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起草(撰寫)的行業發展規劃,質量、安全、技術分析報告,風險評估報告,案件分析報告等,得到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可并采納(推廣)。
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條件中的“主要負責人”、“主持”一般為項目課題第1名;“技術骨干”指,國家級標準、項目(課題)2-10名,省(部)級項目(課題)2-8名,省級地方標準、市(廳)級或大型企業項目課題2-6名,市級地方標準、大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標準、團體標準、其他項目(課題)2-3名?!爸饕l明人”指專利證書上記載的發明人國家發明專利前10名,實用新型專利、軟著前8名。“以上”均含本級或本數(下同)。
同一科研項目、課題或工程建設項目多次獲獎,只能作為一項業績成果申報,不能重復使用。
(六)學術技術條件
工程師評審,須在任助理工程師期間,公開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或撰寫有較高價值的專業技術報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正規出版發行的專業學術期刊上,獨立或以第一作者發表2000字以上論文一篇,且所發表專業論文內容須與本人現從事專業一致。所提交的論文,須提供萬方數據資源系統、重慶維普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中國知網上的檢索、驗證頁(論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樣等不作為發表論文的依據),下載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2.專業技術報告指:作為主要負責人或技術骨干完成的市級以上標準、專利、工法的理論研究,科研項目研究報告,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工程項目方案,實施項目的技術總結,新產品研制報告,質量、安全、技術、事故分析報告,大型設備或安全評價報告,司法鑒定報告,風險評估報告,認證技術報告、案件分析報告等。提交的專業技術報告須全部以論文格式撰寫,要求有技術闡述和技術提煉,數據齊全,文字通順,結論正確,字數2000字以上。
學術論文和專業技術報告均可作為答辯材料。同時須提交1篇任助理工程師期間的專業技術總結,作為送審材料,字數不少于2000字。
(七)繼續教育要求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專業技術人員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每年須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時間不少于90學時(其中:包括黨的二十大精神、能力建設、知識產權、心理健康和日常安全教育相關內容等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學時)。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
(八)考核要求
申報評審人員,須參加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累計不少于各層級規定的任職年限,同時最近一次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當年任職年限不作計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計計算。
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九)其他要求
1.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要求
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關于轉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關于轉發人社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專字〔2020〕25號)規定執行。
2.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要求
從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年以上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評審可比照同等學歷、資歷、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3.高技能人才申報要求
在生產一線從事專業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關于印發<山西省在工程技術領域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55號)規定執行。
四、評審辦法
工程師評審,采取專業答辯和綜合量化評議相結合方式。由評委會對參加答辯人員學術技術水平和能力業績貢獻進行綜合量化評議。答辯成績低于60分者,直接列入淘汰對象,不再提交評委會進行評議。
五、申報程序
(一)堅持個人自主申報、單位民主評議、逐級申報審核原則。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不受用人單位崗位限制,符合條件即可申報。
申報人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時申報晉升不同系列、不同專業的同級職稱,包括職稱認定。
(二)用人單位要按規定組織好申報推薦工作,嚴格執行“三公示”制度,即:評審標準條件程序公示、個人申報材料公示、單位民主評議鑒定意見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方可推薦申報。
申報材料按照“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原則,申報人及推薦單位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全責,實行“雙承諾”制。申報人及所在單位要在評審表中相應欄目內,對申報人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做出承諾,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進行簽字確認。
(三)逐級審核上報。申報材料由市級主管部門、市屬企事業單位、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等審核后報送中評委。非公經濟組織、靈活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申報,由用人單位、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和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逐級審核后報送中評委。各審核推薦單位要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把關,簽署審核人姓名、審核意見、審核日期,并加蓋審核推薦單位公章。
六、工作要求
(一)嚴肅申報紀律
嚴格執行個人申報誠信制和用人單位推薦首審負責制。申報人員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并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個人承諾”欄內親筆簽名確認。用人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書面承諾,并做好公示工作。申報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參評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審資格;對已取得職稱的,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申報人所在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對有關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格遵守職稱評審工作紀律
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專業性強,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進一步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堅持問題導向,以案促改,強化紀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堅決糾正和杜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嚴重侵害專業技術人員切身利益的行為,切實維護職稱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營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風清氣正的良好氛圍。對各級主管部門、職稱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審核推薦過程中不作為、亂作為、吃拿卡要等行為,可通過來信、來電等方式向市人社局及主管部門反映。為便于核實、反饋有關情況,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351-4221280;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0351-7228056。
來信地址:太原市新建路69號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郵編:030082;太原市新建南路139號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郵編:030012。
(三)報送要求
材料報送采取電話預約現場審核方式進行,各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統一報送申報材料,一般不接收個人報送。申報材料采用電子文檔與紙質材料相結合報送的方式進行。報送材料時,須校驗相應原件,審核通過后退回。申報評審需填寫的表格、申報材料填報裝訂說明等,請登錄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下載和查詢。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我省、市現行職稱政策執行。
報送時間:2024年10月16日至11月8日
報送地點: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新建南路139號機關樓6層610室)
評審時間:11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0351-7228056
網 址:http://scjgj.taiyuan.gov.cn
太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材料報送文件要求.doc
附件2.申報材料填報裝訂說明.doc
附件3.推薦函.doc
附件4.申報工程系列中級職稱評審人員花名冊.doc
附件5.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doc
附件6.山西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審表.doc
附件7.綜合考評表.doc
附件8.繼續教育登記表.doc
附件9.評審材料卷宗(樣式).doc